這樣做是為了什麼?唸藝術的朋友會問我,這樣跟謝德慶不是一樣? 然後半年過去了,借別人的衣服穿就像某種幽靈一樣的跟隨著我。時不時的為我帶來各種煩惱。
有時候是物理性的,寒冷的冬天但借到的衣服卻不夠飽暖,或者炎熱的天氣卻必須穿上純羊毛毛衣。
有時候是性別的,過度女性化的衣服讓我很害怕,男裝讓人以為我是T。
有時候是階級性的,在一個人人都塗著厚眼線大口紅的社交場合穿了棉質t-shirt,浪漫小洋裝及棉質t-shirt中出現了敵我。
有一些有趣的事情,像是跟我互換衣服一週的瓜皮告訴我,穿別人的衣服會讓她感到沒自信,以及她覺得持續穿別人的衣服會生病致死。
像是穿了連續四週的男裝,扣釦子時會下意識的先把左邊襯衫蓋在右邊襯衫上面。
像是以為自己沒有追隨主流風格,卻發現自己其實也是在追求另一種比較小眾的主流文化,當沒有辦法追隨時,感覺像不被認可的某種瑕疵品般的獨立而無助。可笑的是,自己還以為自己是在追求獨立。
像是巴黎時裝週的外景特集(註1),如果在Jean Paul Gaultier的秀場外我選擇穿了小巫設計的皮草裝,抗議皮草的民眾絕不會放過我,接著我們可能都會進警局。
像是朋友的室友對我尖叫著:不要穿我的衣服出現在我面前,那樣讓我感覺我是裸體的!
每個禮拜拿到不同人的衣服,某部份是刺激的。
今天我是T,今天我是夜店女孩,今天我是巴黎高級訂製服工作室的謬思。
一開始紀錄的時候,看到照片非常的不習慣。好像不夠時尚,好像不夠時尚,好像不夠時尚。我素顏,帶著眼鏡,表情很僵硬,背景是凌亂的工作室。做為一件作品,好像有點太隨便,生活化到有點奇怪。原來我們的日常生活狀態被放大檢視後,是這麼奇怪的事。原來我媽媽下樓倒垃圾都要換隱形眼鏡是有她的道理的。
總之到2012年12月24日還有五個月
歡迎舊雨新知加入我的project。
註1:
2011巴黎時裝週中March04-08,我請五位沒有到過巴黎,沒有在服裝產業工作過的的人,幫我設計一套他們認為適合出席時裝週的服裝,我將設計圖做成真正的服裝,穿到巴黎的秀場外做紀錄。
http://pongahuang.blogspot.com/2011/03/design-me-outfit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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